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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美发场所检查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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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各公共场所要求 美容美发场所 一、证照齐全,亮证经营:卫生许可证在法定有效期内,且用镜框装帧,悬挂于明显处,做到亮证经营; 二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:要求每个在现场的从业人员能随时出示有效的《健康证》和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》; 三、张贴禁烟标志,无烟场所或区域不得摆设烟具。场所服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不按规定吸烟的客人进行劝阻。 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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