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经办 规章制度 住宿业卫生规范(14P)

住宿业卫生规范(14P)

0人评价| 1982次阅读| 2次下载| 1次收藏| 举报

加入收藏夹
关于印发《住宿业卫生规范》等规范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、商务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、商务局: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宿业、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,提高卫生管理水平,根据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,卫生部、商务部组织制定了《住宿业卫生规范》、《沐浴场所卫生规范》和《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以上3个卫生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文档评价:
200 提交

用户评价(0

收藏 下载文档 先之币:3
返回顶部 问题留言 客服热线
400-826-12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