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装修安全处罚细则
处 罚 细 则
北京中博雅装饰有限公司2004年12月15日至2005年7月15日对北京希尔顿酒店进行装修改造,为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,北京希尔顿酒店与北京中博雅装饰有限公司通过协商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章法律责任和《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八、十九条,特制定本处罚细则:
未将出入证件佩带于明显位置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。
未按安全协议出入施工现场处以50元
用户评价(0)

xiaogendeng
分享于:2012-09-10
没找到想要的资料? 试试发布资料求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