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案例:重复收取客房预订金所引发的投诉
财务案例:重复收取客房预订金
2002年7月25日,客人李××为其朋友肖××预定7月27日贵宾楼高级间壹间,客人于7月27日早上8:00左右到店。当时李××交了2000元押金,收银员小雪便开了房号为61626房,押金为2000元的收据条给李××,但不知道要在客房预定单上注明金额、收据单号、经手人,便将押金条和现金移交给中班领班并告知客人还未入住,中班领班在其当班时间内未对此事及时跟进又移交给晚班
用户评价(0)
暂无用户评价!
huanghuang12
分享于:2013-09-09
没找到想要的资料? 试试发布资料求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