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经办 规章制度 部门协作(营运部对工程部)管理规范

部门协作(营运部对工程部)管理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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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营运部接到重要团队或重大接待任务需临时增加设备设施时,应将有关计划或要求预先通知工程部,以便工程部及时做好准备。   (2)营运部接到租用长包房等业务时,应将租用户需用的电器设备的情况及时通知工程部,由工程部负责对租用区域内的电路容量进行测定,审核后方可使用  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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