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每周质检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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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,规范员工的服务程序,使检查量化,防止质检形式化,自2004年5月份起,酒店对每周的大质检作如下规定:一、大质检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:30——4:00二、参加人员:副总、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三、集合地点: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四、质检要求:1、参加质检人员必须提前1分钟到达集合地点;2、质检时必须按照质检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质检表格,不得应付,更不可空白,并对检查出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,由质检部负责对质检情况向总经理汇报,并对结果进行通报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