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宾部寄存物品管理规定
保存时限: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半年,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三个月,开启的食物、饮
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;超过保留期的物品,由房务总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
三、遗留物品保管期限:
1、 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半年;
2、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三个月;
3、开启的食物、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;
4、超过保留期的物品,由房务总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;
四、遗留物品认领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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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na851022
分享于:2015-0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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